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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成立党支部如何命名?

发布时间:2023-10-05 17:32:53   本文来源:本站   浏览量: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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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成立党支部如何命名?

    命名的一般形式是:中共+单位名称+党支部


    新成立的党支部规范的全称(刻公章时须用全称):党支部是“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”、党总支是“中国共产党XXX总支部委员会”、党委是“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”。


    一般而言,党支部就是“党的支部委员会”,但有在一个特殊情况时,两者略有不同。


    《党章》第三十条规定:企业、农村……和其他基层单位,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,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。党的基层组织,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,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。


    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第二十条规定: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,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。——(1)注意用语:成立党的基层组织、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。(2)有一种党支部可不设立党支部委员会,即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。(3)除这种不足7名正式党员的党支部外,其他的支部、总支、党委都设立有……委员会。


    “党支部”是党的组织,“党支部委员会”是党的组织的领导机构。我们习惯上用组织名称(如党委)代替领导机构名称(如“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”),也可说是用简称代替全称,其实两者是略有不同的,严格意义上,支部是一级组织,而支部委员会不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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