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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
(2022年12月11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)
依据《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》和《蒙自市民族民间中草药医药协会章程》,本着精兵简政、务实高效的原则,结合协会实际,设置以下机构:
根据协会章程,本会的工作任务是:
(一)开展会员培训,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;提供会员咨询服务;
(二)协助会员制定、实施经营者标准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;
(三)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;
(四)开展市场评估,收集、发布行业信息,推广行业产品或者服务;
(五)组织行业会展、招商,开展行业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;
(六)协调会员之间、会员与非会员之间、会员与患者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;
(七)沟通本协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,协调本协会与其他协会或者组织的关系;
巡查部主任(理事) 唐亚林
巡查部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本协会各会员单位、个人会员的经营活动进行常规化巡查、监督;
2、规范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职业道德和行为;
3、针对行业内经营者是否本协会会员进行鉴别,发现冒充会员者,及时上报秘书长并协助处理;
4、负责不定期市场巡查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
5、负责收集行业情况、掌握行业经营者数据,为协会发展新会员提供依据,为协会行业发展提供依据;
6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