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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长(理事长) 张建敏
会长工作职责
1、领导并主持协会全面工作。负责财务、市场督查部工作。
2、认真贯彻落实协会组织各项方针、政策,不断研究、探索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,为政府和会员技工服务、促进协会进步;
3、加强协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、协调,带领全体会员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的管理工作;
4、负责协会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及协调落实工作,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;
5、做好协会领导分工,充分发挥副会长和秘书长的主观能动性,及时协调、平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;
6、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和会员大会,并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;
7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
8、检查、督促、指导会员对会员大会、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、执行情况;
9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,做好各项工作,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;
10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;
11、负责协会财务部和巡查部工作。